工作职责:
1、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门诊的医疗、护理和行政管理工作;
2、组织制定门诊部工作计划,经院长、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,经常监督检查,按期总结汇报;
3、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、护理工作情况,负责领导、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、危重、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,接收大批外伤、中毒、传染患者时要及时上报,并采取相应措施;
4、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,协调各科关系,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,严防差错事故;
5、领导和组织门诊医疗质量和病例文书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;
6、整顿门诊秩序,改进医疗作风,改善服务态度,方便患者就医;
7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门诊卫生宣传、清洁卫生、消毒隔离、疫情报告等工作。
8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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